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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做好城市医疗救助工作
 

市民频道  加入时间:2008-11-18 11:06:09  中国龙岩网  点击:66

     为加强城市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保的有效衔接,市民政局日前会同财政、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修订了城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市政府名义批转执行。

   据悉,新办法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调整:一是扩大了保障对象范围。城市低保对象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也纳入城市医疗救助范围;二是扩大了救助范围。先资助医疗救助对象(不含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并享受其待遇,在此基础上享受城市医疗救助待遇。三是全市统一救助标准,降低了救助门槛。实行日常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和门诊特殊病种救助相结合,对“三无”人员发给300/.年的日常救助金;对救助对象住院一次性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不分医院等级统一按60%给予救助;对救助对象门诊特殊病种当年累计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不分医院等级统一按50%给予救助。住院医疗救助和门诊特殊病种救助均取消了起付线。四是简化救助程序。依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城市医疗救助管理系统,民政部门与医保中心、定点医院实行信息共享、同步结算、及时兑现,实现“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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