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田办小学从民国初期开始。当时国民政府提出废止私塾,一些开明的私塾先生把私塾改为学校,采用国民政府编的小学课本。上堡蒋余彬创办萃秀小学,中堡江佐霖创办书院庄小学,下堡周道龙创办进化小学,邓焕文创办崇本小学,4所小学计有学生300余人,教师20人左右。
民国27年(1938)开始,姑田在厚洋、溪口、城兜、长较、郭坑、赖源、郭地、曲溪、罗胜、李屋等地设立国民小学,每个小学有教师1~2人,学生10多人到30余人。这些学校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相继停办。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接管上堡、中堡、下堡3所小学,委派了校长、教师。1952~1953年先后复办城兜、长较、郭坑、厚洋、赖源、郭地、曲溪、罗胜、李屋等地的初级小学。这时姑田有小学12所,29个班级,学生761人,教师31人。
1958年,教育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公办、民办并举),大力发展民办小学,在上余、下余、东华、白莲、洋地等山区的自然村办起了小学,这些小学的教师大部分是初中毕业生,少部分是高中毕业生,称为民办教师,工资待遇为民办公助。姑田有小学14所,29个班级,学生932人,教职工34人。
1964年,为提高学龄儿童入学率,解决一些家务重的儿童入学,特别是女学儿入学问题,提出创办“耕读小学”,姑田创办耕读小学13所,学生270人,校址附设在全日制小学,课程由全日制教师负担。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被打乱。1970年学校实行“开门办学”,由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各小学改工农小学,学校少先队组织改为红小兵组织。1976年以后,小学教育进行整顿改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育事业在拨乱反正中健康发展,恢复学区设置,掌管小学教育、幼儿教育、业余教育工作,使教育走上正轨。
1983年,开始执行教育部《关于普及初等教育基本要求的暂行规定》,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普及率为指标,加强普及初等教育工作,1985年全镇各小学经县政府检查验收,“四率”达省普及初等教育指标,实现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1989~1990学年,全县小学开展办学条件和六项工作的督导评估。六项工作是校舍维修、事业规划、经费开支、仪器设备、勤工俭学、德育工作等。为达到六项工作指标,镇政府、村委会及群众集资投入120余万元维修校舍14000余平方米,添置图书24646册,以及大量教学仪器和体育器材,办学条件大大改善。
镇政府决定从1991年开始,小学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中学1994年实施中等九年义务教育。
1995年,镇教育办和学区根据县政府要求撤并7所学生人数不满100人,办学条件较差的村级小学。撤并后全镇有完全小学7所,教学点38个。共有班级117个,学生2704人,教职工143人,专任教师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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