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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参加各类医疗保险人数二百六十六万
 

统计数据  加入时间:2009-2-27 8:42:01  闽西日报   作者:马斌 张金梅 陈彩琼  点击:


     近日,家住新罗区东城街道社兴居委会的特困户倪阿姨高兴地领到了1400元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偿金,她高兴地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真好,让我们不再为高昂的医疗费发愁了。”倪阿姨去年因病住院做了一次手术,2000多元的医疗费使她原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但因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次住院她自己只支付了600元。


   和倪阿姨一样,看病难、看病贵让许多生活困难的家庭感到可怕,但值得欣喜的是,记者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全市289万人中,已有27万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30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加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人数,合计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266万人,参保覆盖率达92.04%。据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张新华副主任介绍,我市的医疗保障制度于1997年全面实施,最先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为突破口,随后逐步扩大到其他各类人群,分类设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步覆盖城乡居民,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张新华说:“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颁布,使我国城镇劳动者有了社会医疗保险。我市于2001年正式启动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从此也拉开了序幕。”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的范围为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主要采取“统账结合”的保障方式。


   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2002年在全国陆续开展试点工作,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2007年全面展开,覆盖范围定为具有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含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采取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


   “城镇职工和农民都有了医疗保障,但还有城镇无业居民的医疗保障是空白,所以城镇无业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成了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张新华说。


    2007年7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国陆续开展试点工作。我市于2008年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范围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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