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已经完成今年的7800户农村沼气工程建设项目任务,其中长汀县提前于11月18日100%完成任务;新罗区、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漳平市等六县(市、区)于11月28日100%完成任务,连城县还多完成23户任务,超出4.6%。
农村沼气建设成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2008年全省第二次将农村沼气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项目,我市连续第三年将该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市把农村沼气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沼气池建设质量监管工作,认真做好服务站点规划布局,积极探索多种服务模式,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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