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农村沼气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发展生态农业结合起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其中,省级以上补助资金标准已提高到每户1200元,并由省农业厅沼气建设资金专户统一下达到县(市、区)农业局沼气建设资金专户。
我市今年项目任务7800口,省级以上的补助经费达936万元。市政府也拨出专项资金98万元,用于每户沼气池配套补助100元和市农业局工作经费。各县(市、区)财政配套补助每口沼气池100元,并按每户30元拨给县(市、区)农业局工作经费;各县(市、区)累计要拨出农村沼气建设配套资金78万元,拨出工作经费23.4万元。全市项目总投资计1135.4万元。